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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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能  
  龙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渔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和渔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和辖区内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执法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

  (五)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起草交通相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八)承担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队伍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十)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和渔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